读大学的时候,美术系男生宿舍和外语系女生宿舍遥遥相望。美术系的男生留长发扮酷,外语系的女生剪短发扮酷。正好反着来。那时的夏天很热,开了窗透风,于是常常望见对面的窗户也开了透风。夜深深人静静的时候,人影绰绰,像是蛮多内容的。一日,老六节省了一个月的肉包子钱买了一架望远镜,趴着窗户,做对面外语系女生宿舍的守望者。但好景不长,老五回来,夺了望远镜就不放手。然后老二也回来又夺了不放手。最后,老大哼着拉网小调进来:“咦,看什么呢?”立马夺了,望了一眼,就收了,“那是我女朋友!”
“不像吧?我们再看仔细点,”老六呐呐地说,“你女朋友好像没那么大吧?”
老五,老四……和我一起哄笑。老大气得脸涨红。
“老大,咱们跟外语系一起活动活动吧。”我说,“那宿舍里有个穿红裙子的,我一直惦记着。”
但是,老大很不争气,不但没有活动活动,没过试用期就下岗了。老大还是我们系属于杀手级的干部。于是,我们得出一个结论:外语系的女生不好惹。但偏就这不好惹的,偏就有味。
我尾随了N次那穿红裙子的外语系女生,弄清楚她五个喜欢:第一个喜欢是穿红裙子(当然不用说是废话);第二个喜欢是留小短发;第三个喜欢是走三步扭一步(脚尖着地,脚跟扭,据说是半专业扭法);第四喜欢是说:“哎呀!你……”;第五喜欢是听人弹吉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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